我来数科高利贷利率超过24%

依据《最高法院金融审判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第二条第2项;对总计超年利率24%部分予调减的支持。依据《最高法院借贷适用法律规定》第26条、28条、32条,年利率24%-36%属自愿支付,法院不干予,不愿支付,法院也不会支持出借人要求借贷人支付,超36%部分借款人有权追回,我来贷的利率超过24%,超过部分还说是合法,超过本来就属于自愿支付范围,我现在要求他们调整合理利率,合理还清我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