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交通银行”无法办理分期不予告知 导致再次借款逾期

疫情期间,在交通银行APP上进行操作,因为知晓账单无法足额度还款,所以申请分期还款。可是该行并不允许办理分期业务,一定要最低还款13000多元。自己又无法还款那么多,又无法办理分期业务,最终导致本人信用逾期。

疫情期间“交通银行”无法办理分期不予告知 导致再次借款逾期

2020年4月5日,又拨打人工客服电话进行分期,交行客服工作人员又告知不能分期。可是,在19年12月份和20年1月份左右的时间,拼命打电话让我办理分期,现在我想分期又说我19年7月份有逾期记录,不让我办,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因为银行本身的问题导致了我的信用逾期,并且上了中央征信,这样合理么!合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