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被爱钱进投资人顶上热搜 明星代言P2P频暴雷引热议

爱钱进又上热搜了。

群里让我看的时候我还一脸懵逼,以为经侦动手抓人了,点进话题才知道居然是WQ出借人打标语让代言人汪涵还血汗钱……

大V纷纷转发,对出借人表示安慰同情,并强烈谴责P2P行业又暴雷一家“37万人被骗230亿”的平台。

圈外互相凑热闹就这样,转发前都不看下情况码,爱钱进兑付困难都快两年了。

年初,中新社曝光爱钱进被立案就登上过微博热搜排行榜。

当时爱钱进官方和总裁杨帆均否认了被立案,可能是出于维稳考虑,这条新闻也被删除,热度降了下来。

5月8日,北京市金融局的回复官再次确认,爱钱进已被立案。

出现问题的大平台涉及出借人众多,影响范围大,从维稳角度出发都是降低社会影响为先,因此普遍立案难,小牛、和信、爱钱进都是如此。

出借人WQ困难,除了不断向上举报投诉问题,就是引起舆论关注,给平台和监管部门压力。这次参与拍照的出借人也说,不是为了让汪涵还钱,而是希望汪涵能帮他们出声。

今天,汪涵团队对这一事件作出了公开回应。

去年我也写过明星代言的问题,《明星代言的P2P平台频频沦陷,投资人能否追责?》。平台出事后,代言明星普遍是装作没看到,甩清干系。目前已知的只有团贷网立案后,王宝强退回了代言费。

这次汪涵方能够站出来回应并愿意帮助出借人给平台压力,只从态度来说还是不错的,就是不知道能有多大力量。

针对明星代言理财公司的现象,媒体采访了多位律师。律师的意见比较统一:因广告主非法经营导致的违法犯罪活动,代言人不承担责任。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表示,明星代言合同是一种包含宣传服务、肖像权与姓名权使用授权内容在内的综合性商事合同,明星对于代言产品或者服务之外的广告主的经营行为通常难以了解,因此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代言之前已知道广告主有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广告宣传服务的,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