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有点慌?不还钱会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律师告诉你!

信用卡逾期有点慌?不还钱会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律师告诉你!

如今,一人手上有两三张信用卡的情况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了。但手上的信用卡一多,情况就不一样了。有些时候甚至都不知道支付的时候用的是哪一张信用卡,这就可能出现信用卡还款逾期了,但是自己不知道的情况,又或者是,透支金额太多,渐渐就还不上钱了。

这时候,很多人都会担心,自己逾期这么久不还,会不会构成犯罪啊?

今天法务帮就给大家好好说明一下,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认定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一般有四种:

一、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

像上面所说的信用卡逾期不还的情况,一般涉及是否构成“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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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恶意透支”的金额要求:五万起!

自2018年12月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最低金额已变为5万了,因此,若你逾期未还的信用卡金额未达5万了,银行以你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为由催收你交款的,千万不可信,这些都是催收公司的恐吓套路。

依据法律,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构成“恶意透支”要符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最高院、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

首先,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假如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还款的,或者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这样是不属于“恶意透支”的。

其次,对于故意犯罪都要求具有主观恶意,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在主观上恶意占有信用卡资金才能认定为“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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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六个表现形式:

一、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