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以案释法,直播小额贷款纠纷案庭审
近日,盘龙法院龙泉法庭组织开展了一起关于小额贷款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直播,西南林业大学的在校大学生们参与旁听。
案件发生于2017年8月22日,被告赵某向原告五华区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040元,用于办理健身卡,并将该笔金额分为12期进行偿还。
后因赵某未按时偿还原告借款,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庭审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在被告没有出庭答辩的情况下,法官仔细询问了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的过程,并核对了原告提交的借款合同、支付凭证等关键性证据。
此案当庭宣判,判决如下:被告赵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明市五华区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40元;被告赵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昆明市五华区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8月23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驳回原告昆明市五华区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庭审后,法官耐心地向同学们介绍了小额贷款的特点,以及小额贷款行业中出现借款利率较高、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借款合同中加重借款人责任、借款人若是违约需承担高额违约金、借款审核门槛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