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子以“贷”还“卡”,轮番借了21个借贷平台

近日,某公安分局红花派出所接到一个关于“套路贷”报警案件,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向报警人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得知整件事情后,值班民警表示相当“无奈”!

为什么再三提醒下,还有受害人掉进“陷阱”中呢?

报警人周某描述,因自己消费需要,在名下开通的信用卡中消费一笔高达8万元的大额消费,并选择分期还款,两周前突然收到一则短信,短信显示本期信用卡需要还款2万元,可是周某手头上没有那么多钱,于是便打算先申请网贷以“贷”还“卡”。

周某先在手机浏览器里面搜索小额贷款,页面随之跳出一个链接,发现该2链接里有很多借贷平台,周某就随便点了一个进行下载,填写好个人信息资料后得到开款额度是2000元,周某毫不犹豫马上全额借贷,但实际到账只有1155元,而信用卡是要还2万元,所以周某便以这种方式在同个链接上多家平台上进行了贷款。

几天后,贷款平台还款日期到了,周某依旧手头没有那么多的钱,不得不又从其他借贷平台借钱来弥补。随着时间的推移,周某在各个借贷平台借的越来越多,借贷金额到最后早已超过原本数目。

经过简单计算,发现自己目前在21家平台上贷了款,总共在各个借贷平台还需还款七万余元。周某感觉自己遇到了套路贷,于是赶紧来到派出所报了警。

目前,警方已经对此事介入调查,并再次提醒市民,需要贷款时最好选择在正规的金融机构,无可奈何选择网上贷款一定要小心,遇到类似以上的情况,民事上借贷人还本金只要还你实际收到的本金,以实际收到的本金金额为准;利息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年利息不能超过24%。刑事上的话认为构成套路贷向警方报警,如果警方认为确实是套路贷立案,那么这个本金先不用还,等案子结束再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