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惠民福利更多了!

近日获悉,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贷款相关操作。

此次调整的范围,在于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从往昔需要提供申贷人的身份证明、工资流水、公积金缴存小牧、首付款证明、房屋登记证明、卖房房产相关资料、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评估报告等,所需材料令人“目不暇接”。

前不久,在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原需准备的材料基础上,简化申请材料,将“房屋评估报告”这一资料取消,列出申请材料名列内。

近日,在取消“房屋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材料的缩减,同时还进行多个方面的政策放宽。

在材料缩减上,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取消“备案书”,也就是说无需提供房产所在地不动产交易登记机构或房管部门出具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书)》。

其次,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称职工申请钢混结构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将不限制二手房房龄,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不受影响。

新公积金贷款的举措,越发朝着“便民”的方向走去,简化材料不仅能够减少公积金贷款申贷人的费用,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的速度,还能让扩大申贷人的二手房贷款范围,难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以上便是相关的全部内容,具体详情请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看,有需要可事先电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