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同期叠“贷”?明令不行!
住房公积金用处可大了。其中一条,便是支持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宅。
它相较于商业按揭房贷而言,执行十分优惠的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在2.75%这一水平线上,5年期以上则为3.25%;而商业按揭房贷的贷款利率则普遍在5.50%这一上下浮动。
单就看着贷款成本,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入房屋的支出便远远少于商业按揭房贷。这也是为何有意向购房的用户大多都提前布局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一定比数的住房公积金,待到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门槛,如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6个月或1年,便可获得申贷资格,冲刺优惠购房。
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相对商业按揭房贷劣势的地方。它受限多,不仅额度较低,单人申贷的额度上限或普遍在45万元,这在我国普遍居高的房价范围中,可说是“万里中的刻度”,而且申贷次数固定,首贷和再贷不得拥有时间交集。
首次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不可同期叠“贷”。
这一举措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部门或旨在调控住房公积金资金和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勒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口,严防叠“贷”以严加管控。
因此,广大用户莫要在未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便考虑二次借贷购房的事,一步步来才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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