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宅加装电梯也可提取公积金 !
日前,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为目标,以“服务提升年”为主线,将着力办好十件惠民实事,其中包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据悉,惠民实事包括建立“新市民”使用公积金制度。未来管理中心将支持来哈尔滨市务工及创业人员享有同等权利缴存和使用公积金,缴存账户与贷款还款账户绑定,实现按月缴存、自动还贷。
管理中心还将提高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标准,将市区年提取标准由14400元提升至18000元,县(市)年提取标准由9600元提升至12000元,为租房职工提供更大资金支持。
此外还开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贷款。据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将以分摊费用作为提取的标准,职工可在加装电梯后,申请提取符合额度标准的公积金,以缓解加装电梯出资业主的筹资难题。
为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2018年8月黑龙江省住建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省内多地已启动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
此外,还包含缴存单位汇缴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扩大提取公积金按月自动偿还商业贷款银行范围、增设网上业务办理银行网点、开办存量房组合贷款等惠民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