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追求高消费 疯狂“校园贷”29万元
聪聪谈事信用卡讯,住五星酒店,买高档手机……疯狂高消费的背后,是大学生张某疯狂的“校园贷”,不仅如此,因陷入恶性循环,他还拿着同学的身份证去贷款近29万元,害得同学被平台频频逼债。“‘校园贷’毁了自己,也害了同学。希望大家以我为反面教材,不要去校园贷。”昨日,在丰泽法院过堂受审的张某懊悔地说。
案情 以同学名义疯狂贷款
2016年9月份,张某考上了泉州某高校,入学后,他当上班干部。当年10月份,张某开始向同学四处借钱。“我妈刷爆信用卡需要还款”“我骑电动车撞到老人要赔偿”……他的借款理由五花八门。因碍于面子加上张某是班干部,大部分同学都会把钱借给他。
不过,毕竟还是学生,同学们的钱也有限。“现在校园贷很方便,审核也不是很严,要不把你的身份证借给我用?”看到同学拿不出钱,张某就找同学借身份证。去年3月份,张某向舍友小陈借了身份证进行“校园贷”。
“起初,张某按时缴交利息。”小陈说,但去年7月份左右,张某就没有偿还这些利息,借贷公司不断向他催债。
去年7月中旬,张某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提醒学生称,张某找同学借了很多钱,让有被借钱的同学及时上报。小陈才知道,“被贷款”的不止他一人。据悉,张某拿着小陈的身份证,在8个校园贷平台,借款本息7.5万余元。据统计,共有19名同学被张某欠款29万余元。
辅导员立即与张某的家人取得联系,家人替他偿还了部分欠款。不过在开学前,仍有11.27万元未偿还。据介绍,为了防止张某再犯错,家人也把他关在家中,没过多久他就借机逃出来。随后,警方将他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自述 后悔染上高消费恶习
去年10月9日,民警在四川成都找到张某时,他正躲在当地一家网吧。
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12700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上午,丰泽法院公审此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我都没意见。”张某说。
张某说,是高消费害死了他。他说,入学后,家里每个月给他1500元生活费,但他迷上高档的电子产品,家里给的钱远远不够,于是,他开始进行校园贷。为了维持高消费并还利息,他编造各种理由,找同学借钱,最终发展到借用同学的身份证进行校园贷。
“希望大家能以我为反面教材,千万别染上高消费的恶习,也不要去校园贷。”张某说。
检方 将督促整顿校园贷
“我儿子以前很乖,真搞不清楚,怎么就成那个样子了……”庭审时,张母坐着旁听,不停叹气。她说,事发后,找亲朋好友借了很多钱,以偿还儿子欠下的巨额债务。
“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贷引起的刑事案件。”经办检察官说,刚开始,张某也是校园贷的受害者,但他走上了借同学的身份证继续校园贷的歧路,变成了施害者,他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检察官提醒,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千万别拿父母的血汗钱过度挥霍,别像张某那般,住五星级高档酒店,买高档的电子产品,否则很容易出事。
检察官表示,该院将依法向相关高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顿校园贷。
据悉,丰泽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