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积金贷要求相悖?被拒是必然!

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我国政策性福利,在购房方面,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户们带来了费用上的优惠。

相较于商业按揭房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大优势,便是执行远低于商业按揭房贷的优惠贷款利率。基于此,多少购房者们都想挤入公积金贷款的行列,享受这一利好。

然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顺利获得,前提是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所在地购房政策的要求。如若个人条件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相悖,被拒是100%的事。

因此,广大用户在决定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前,务必要明晰自身实际情况,比对政策要求,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贷条件。确定可贷后再着手申请,避免出现盲目申请四处碰壁,浪费时间精力的情况。

本文便细数四大常见拒贷项,供意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消费者们参考。

拒贷项一,名下房产超出贷款所要求的认定套数。

纵观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购房政策,普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认贷”的执行,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严格把控个体购房数量,进一步调控楼市往正常秩序发展。此外,通过限制个体购房及贷款购房的数量,平均贷款购房的惠及面,避免出现购房刚需者无法获得贷款购房资格,而名下已多次贷款购房的市民却屡次申贷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贷”不过“三”。如若名下被认定为存在两套住房,或是有两套房屋房贷记录,无论结清或未结清,通通不予以放贷。

拒贷项二,名下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明文规定名下如若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同期再获得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举措或在于平衡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源,让其他有需要的首贷住房公积金缴存户也能享受利好。
需要注意的是,名下未结清的商业按揭房贷不影响。

拒贷项三,存在断缴情况,或是缴存年份不足要求。
通常情况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要求,部分地方为“一年以上”。而断缴、缴存年份少于六个月便迈不过这个门槛,因此也无法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拒贷项四,存在严重的征信问题。
如若借款人的个人征信存在“连三累六(连续三个月逾期、两年内累计逾期六次)”、被纳入失信人执行名单的情况,不予以放贷。

上述便是相关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为准,希望能对大家带来些许有效的帮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愿广大意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用户都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