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楼市“输血”犯禁令,强监管下为何难除根?

个人消费贷款通常被禁止挪用至楼市、股市等领域。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加码监管力度,在明文禁令下严防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非合规领域,但不少商业银行受罚的行政处罚公开表上明白记录着,监管重灾区依旧在“贷款业务”上。

接二连三公开的处罚信息里,“主要违规违法事实”集中在“贷款业务”,不乏有“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等。

涉房罚单的披露,也暴露了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的漏洞,常见的罚点如“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三查严重失职”、“贷后资金管控不严”。

按照机制理论,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服务时,需要“按部就班”,根据业务流程行事。申办服务者需要按说明准备材料,按流程申请业务;同样,受理业务的商业银行职员也需要按规章行事,该审核的时候审核,该评估的时候评估。

在审核的时候,常听见的便是“贷款三查”这一环节。“贷款三查”指的是“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在贷前需要筛选合适用户,在贷时需要审核用户资料,在贷后需要追踪资金流向,以此作为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手段,维护信贷市场的正常秩序。

此外还有各式监管手段,叠加作用,或能防止专用贷款资金流入非合规领域,去年更是加码监管,增大惩罚力度,强调“房住不炒”原则。然“不设防”,是为何?

或是因为商业银行的确疏于资金流向管控,或是贷款者“手段”高强无法顺利管控到非合规的资金流向,比方说存在借款人随意支配资金,投入的领域难以追踪等情况。

由此看来,名为“加强管控”的列车,还需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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