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两天收6张罚单,均与信贷业务有关

11月13日,塔城银监分局公布了关于邮政储蓄银行塔城地区分行的4张罚单。罚单显示,邮政储蓄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时,未严格对流动资金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时,存在未确认项目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被塔城银监分局处以罚款20万元。

同时,该行的3名相关负责人,即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副行长、行长分别因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领导责任,被塔城银监分局分别处以罚金1万元、2万元和3万元。

对于如何对流动资金贷款的资金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的问题,某银行公司业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后,企业应该提供真实贸易背景的购销合同,通过银行受托支付给卖方。在贷款发放后,银行要做好贷后管理工作,时刻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回流、客户信贷资金用作他用,例如可以通过让客户提供购货发票来核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话,银行需要等项目资本金同比例到位后,才能发放相对金额的贷款。”该人士称。

记者注意到,仅最近两天,邮政储蓄银行的各分支机构就收了6张罚单,且均为贷款风险问题。11月12日,大连银监局公布的罚单显示,邮政储蓄银行大连分行因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贷管理不严格,违规发放设施农业小额贷款而被罚款200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72907.58元。同时,一名相关负责人因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而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5年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