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扫盲贴”,击破你脑中的3个误解!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话无论是人对人,还是人对物,均有韵。
若是对公积金贷款没有一定且深入的了解,仅停留在表面,容易以“字面意思”理解并行动,导致后续操作“受累”,被拒贷款。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公积金贷款中,常被人误解的几个概念,一一将误区击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积金贷款申请的通过率。
误区一,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任意组合,以叠加额度。
公积金贷款作为国家提供的政策福利,拥有远比商业房贷优惠的贷款利率。如需使用,除了满足公积金贷款所需的一定期限的公积金缴存外,还需要满足被允许公积金贷款购房人群范围。
此外,或没有额度叠加的概念,不过有共同还款的贷款。如若额度确实不足购买所选房产,或可以通过选择公积金(组合)贷款等其他方式看是否能解决额度这个问题。
通常情况下,各地存在细微不同的条件,因此在申请前需要详细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的相关事项,了解清楚再入手。
误区二,子女可以通过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贷款购房。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购房需要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也有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并不存在“信息能互换”的手段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误区三,既然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贷款购房,那也可以支持房屋首付。
这是不可行的。
首先要了解,公积金贷款是先交易后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完成贷款的。也就是说,需要先用自己荷包里的钱完成房屋首付后,得到通过的审批才能提取公积金还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所在地给出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