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非等合同被“坑”损财?“法”器维权之上!
合同的设定,能够维护交易方的权益,通过协商制定的相关条例明晰责任,更好地让交易得以向好的方向进行。当双方均下笔签署,进行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步骤,那么白纸黑字的一张纸,或具备法律效应,以此为交易这一过程罩上透明界限,一旦越界便是可能触犯条例违规内容,若是不越界,便会受到法律效应的保护。
而这也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其牟利的工具。
存在有用户因为缺乏相关金融知识,在申请贷款时候被“坑”,被诱导签订非平等合同,不以常规价目等提供放贷业务,亦或是做“空头合同”,不实际给予款项资金,却以借贷合同工暴力催收,又或是在合同内随意更改贷款信息,模糊概念,玩“文字”游戏等方式,让落入这类陷阱的申贷人受蒙骗,损失钱财。
一旦遇上这种情况,切勿畏手畏脚,随不法分子造势的波逐流,最好拿起“法”器,借助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要知道合同是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主要有以下方面属于借贷合同“无效”。
方面一,具备不履行性。
“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简单来说,就是签署合同的主体条件不达标,如年龄身份不符合借贷要求,并未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发放贷款资质但以此谋活儿的群体等。
方面二,存在违法行为。
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近日便发生类似情况,存在市民串通坑骗家人钱财,商议事后分钱,伪造借贷合同,并在法院上演闹剧,后被识破获得“诚信罚单”。
如若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恢复原有资金交易,仅本金返还;或在本金返还外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给出的常规贷款利率给予利息,或被收缴被认定为非法所得的钱财,或需接受相应的民事责任制裁。
总而言之,借贷关系向合法,需要“公平”“自愿”“合法”三者合一。同时也要注意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认真阅读,明确清楚内容,明晰责任认定,有概念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并处理,信息数据有错误的地方要及时修正等,以此保障自身权利不受侵害。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法律为准,希望广大群众都能拥有良好的借贷服务体验,远离糟心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