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知“难”而退,请辞试点资格为哪般?
近日获悉,河南省平顶山取消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分别是平顶山市新华区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平顶山市卫东区德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这已经不是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被取消试点资格的是首例,此前,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便发布通知称商丘市睢阳区华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商丘市睢阳区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动请辞”,自愿退出试点资格行列。
凡是被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将不再获得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的从业资格,相当于被剥夺了发放小额贷款的“工作证”。
在这一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并未消失,依旧需要继续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
越来越多小额贷款公司“知难而退”,小额贷款经营道“难”在哪里?
前有P2P行业大规模暴雷的“前车之鉴”,目前针对小额贷款行业的规范管控力度不小,当然也受小额贷款行业本身的行业特殊性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相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是非“金融正规军”,并未有完善整体的管理机制及风险防控系统,因此正确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作用,规范小额贷款行业,成为重点工作。
此外,针对“半路出家”的小额贷款公司,受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引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为了更好地管理,也通过高门槛准入干预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淘劣择优”。
转型的过程中,需要按需准备各种材料,办理各类手续,通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同意才能获得允许试点的临时牌照。获得牌照后,还需要合规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
若是抵挡不住其中层层审核关卡,或是后续小贷业务受挫,亦或是其他面临难题,等待着这类小贷公司的结果,或是知难而退,自行请辞,或是违规操作,被取消试点资格。
总而言之,各行有各行的难处,也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毕竟“规矩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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