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暗藏玄机,名字、盖章、手印不能冒充!

目前小额贷款、网络贷款迅速发展,相较以前的普通贷款,网络贷款更具时效性,信息完整性。但也有不少人在当中碰了璧,遇上了“怪”事!

杨先生的父亲今年64岁,在早些年,父亲被迫下岗,失去工作的他为了好好分担家庭压力,于是通过网贷申请一笔资金干起小买卖。可到了今年8月,杨某需要贷款买房事,确被银行告知,杨某夫妻二人均是征信黑名单,不能申请房贷。

“明明自己没有办理过任何贷款,为何夫妻二人却遇到这事呢?”于是二人开始审查,发现原来夫妻二人成为父亲创业贷申请的担保人,“谁冒充我签字,将父亲的贷款转到我头上?”

经询问该网贷平台才得知,原来当年父亲年龄较大,贷款公司对父亲申贷风险评估后,建议他办理担保贷,然后老人家并不能好好理解当中缘由,于是在当年办贷工作人员指导下,杨某父亲“光明正大”冒写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盖章、手印。

目前事件仍在进行调查中。但通过以上案例可以明确告知读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且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比如合同诈骗罪;其次,如果情况属于杨先生父亲被诱导下签字,那么该贷款公司职员的做法不仅违规,且涉嫌违法,受害人有权向当地银保监会投诉,要求严厉查处;再次,贷款合同当事人面签是最基本的行业规定,所以杨某夫妻因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应当由贷款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