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买房,这几点要注意!

“最近看上一套二手房,打算办理公积金贷款,听说贷款政策有了新的变化?”3月24日,购房者曾女士咨询,3.15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

为此,记者简单梳理了几点省、市公积金政策调整前后对比,供大家买房参考。
四川省公积金贷款政策变化:

1、贷款套数认定

调整前: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算首套。
调整后:二套。

2、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定

调整前: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均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调整后:公积金累计贷款次数超过2次,拒贷。

3、征信标准

调整前:2年内征信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首付成数增加3成。
调整后:2年内征信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拒贷。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变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异地有房贷);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
调整前:按首套贷款执行。
调整后:按二套贷款执行。
2、有一套未结清住房贷款的住房
调整前:无需佐证资料证明为同一套住房,均按二套执行。
调整后: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证明为同一套住房。
3、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均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调整前:不限次数。
调整后: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认定借款申请人月供负债的标准

调整前:只认定本次购房月供负债。

调整后:认定名下所有未结清的房贷月供和本次购房月供的总和。

5、缴存基数与月供的负债比关系

调整前:月供小于缴存基数*0.7。
调整后:月供小于缴存基数*0.5。
注意: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的月工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