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死亡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流程、材料及注意事项

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政策依据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规程》(苏房金〔2004〕14号)

办理流程

代办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员

    代为提取人

所需材料

1.代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

2.所有权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友情提示

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办理机构及地点   请点击查看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时间 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热线电话 0512-12329

中心网站 http://gjj.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