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了

各科(委、室)、管理部:

经2021年3月25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同意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请认真贯彻执行:

1.贷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房时,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在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

2.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农村住房除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外,不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

特此通知。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