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了 2021-04-22 16:55:50 各科(委、室)、管理部: 经2021年3月25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同意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请认真贯彻执行: 1.贷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房时,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在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 2.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农村住房除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外,不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 特此通知。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1日 你也可能喜欢 达州公积金新政: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余额付首付 速看!四川达州推公积金新政: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余额付首付 网络贷款,真的不能碰(聊聊自己的亲身经历) 取消“认房又认贷”、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地出台房地产新政 银行放贷节奏如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