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易贷收割出借人韭菜的套路
轻易贷”轻易科技有限公司被立案侦查,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非法放贷涉嫌经济犯罪。注意对“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借款人通过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汽车销售、典当、融资租赁、保险公司等平台或机构借款而产生纠纷的,应加强对如下事实的审查与警觉:
【P2P网络借款平台】出借资金是否来源于真实的出借人,借款平台是否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具有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放贷资质,出借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汽车销售公司】是否收取高额担保费,是否约定高额违约金,是否存在强制收车的合同约定,是否存在强制收车,私自拍卖、变卖车辆的行为,是否实际控制借款人的还款账户。
【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以典当或融资租赁合同形式从事民间借贷行为。
【保险公司】是否与出借人或借款平台存在关联关系,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与其他主体收取的利息等费用之和是否超出民间借贷法定利率上限。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豫01民再63号案中认为,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发放贷款业务,但其涉诉案件存在通过轻易科技有限公司的“轻易贷”平台大量放贷,具有经常性、经营性、对象不特定性等情况,涉嫌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即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经济犯罪。同时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系轻易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案涉借款平台轻易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12月13日公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案件受理,但经审查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应当裁定驳回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