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起诉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又一胜诉案例

借款人刘女士在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借款6万元。偿还了24期后,想提前结清贷款,捷信公司要求再还37722.3元才能解除合同。
刘女士认为捷信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高利贷,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借款利率,协商无果后,将捷信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最后判定刘女士只需偿还借款本金18975.81元及相应利息。本案中,原告基本胜诉!
# 该案例来源于天眼查和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