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欠的债应该父母还吗?债务划分原来是这样的!
在中国有句很出名的老话叫做“父债子还”,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身上有债务的话,作为子女一方应当主动替父母承担债务。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父债子还”这个观念也在逐步消失,现在的人们更讲究公平公正,不管是父母还是子女,都应当由本人来承担债务。这时,又有朋友提出了新的观点,那么儿女欠的债应该父母还吗?债务划分又是怎样的呢?看完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

一、父母欠债子女需要承担吗?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子女是没有义务给父母承担债务责任的,不过子女确实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也应当同时继承父母的债务。比如说父母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都应当协助父母还债,责无旁贷。

二、子女欠债需要父母承担吗?
成年子女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有义务向成年子女追讨债务,欠款子女的父母是没有法定义务代为还款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儿子还债,父母无还债义务。
不过,如果父母的经济条件较为良好,看到子女目前经济困难,也可以暂由父母自愿代子偿还,待儿子有履行能力时再还给其父母,欠款机构不能以逼迫的形式让债务人的父母归还欠款。

大家还有一个很关心的问题就是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还款吗?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说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其配偶也有偿还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