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注意了,这些情况下借了钱可以不用还利息

借钱不还,听起来毫无道理,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你不还钱是能够获得法律支持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以下情况不用还款: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明确的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一般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网络平台申请贷款,如果出借人是个人,那就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出借人是公司、机构,那就是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款。

以下情况借款利息可以不还:

1.     约定利息超过法定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也就是说,超过36%的年利率,利息就不用还了。

双方约定的利率在24%-36%之间的,没给的可以不给,但是已经给了不能要求返还。

2.      “砍头息”算在本金里

大家应该明确的是,合法本金=到账金额,利息不光不能算到本金里,算利率时,本金金额也应是按照到账金额来算。

3.     民间借贷提前还款

我国《合同法》第208条:借款人提前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4.     借款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现金贷越来越趋于正规化,朋友们在享受贷款便利的同时,也应注意自身利益,该还的钱一分不少,不该还的钱咱们要心里有数。